根据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省补助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任务计划的通知》(浙农计发〔2013〕41号)、《关于印发<衢州市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农专〔2013〕11号)和《柯城区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资金补贴实施方案》(柯农〔2011〕114号)文件精神与相关规定,柯城区2013年度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资金补助政策按照“主体申报、自主购肥、核定基数、据实补贴”的原则,经农业生产主体申报,乡镇(街道)及区农业局审核,确定衢州市果汇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7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补助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区农业局办公室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8762001。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局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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