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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食堂人员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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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就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食堂人员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QZGX20170090 

  项目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食堂人员外包项目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 

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采购人 

服务期 

1 

食堂人员外包 

1套 

120万元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 

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经营范围的供应商;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项目必须与采购内容相符; 

  4、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或分包转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发售时间: 2017年12月29至 2018年1月10(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衢州市白云中大道39号中央商务广场A幢131335)。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请提供最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上须明确委托代理人姓名、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 

  3投标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信息发布: 

  http://www.zjzfcg.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bjysdg.com(衢州市柯城区政府门户网)。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3 日 9:30:00 

  七、开标时间20181 23日 9:30:00 

  八、开标地点: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6号楼2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网银(电汇)、银行转帐等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并到账(请各投标人适当提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帐),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投标保证金交纳依据(如汇款回单等)到开标地点完成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未递交或逾期递交保证金确认单据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户单位: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衢州市农业银行柯城支行,银行账号:19-710101040008424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需以到帐为准。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将保证金交至上述指定帐户后,将凭单和供应商的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带至开标现场)。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退还;未中标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十、其他事项: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柯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联系电话:0570-3053895)。 

  十一、联系方式: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 0570-856020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余先士 

  联系电话:1875700847615268089256 

  地点:衢州市白云中大道39号中央商务广场A幢131335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 

    

                                              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7      12   29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组成:服务期限、基本概况、岗位设置、工资待遇、内容和要求及标准等组成。 

  二、食堂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一年 

  三、食堂服务概况及范围: 

  1、服务概况: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食堂人员外包项目。本项目总服务费最高限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20万元,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及时足额支付派驻的食堂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应按政策规定交纳保险及相关费用。 

  3、服务范围:全体职工、部分家属以及少量的搭伙人,每日四餐以及不定期的客餐、包厢服务。 

  四、服务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的经营范围 

  2、厨师、面点师应取得厨师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和《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领班、服务员应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 

  3、食堂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着装整齐清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在指定位置佩戴标志,站姿端正,坐姿稳重,行为规范,服务主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对待顾客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并及时为招标人提供服务。 

  4、食堂服务人员应接受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熟悉工作区域的基本情况,能安全、规范、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 

  5、食堂服务人员应遵守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 

  五、人员配置要求、岗位安排及工资待遇:  

  1、拟派驻的食堂服务人员必须是经过正式培训、具有食堂服务工作业务知识和经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品行良好,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2)身体健康,并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和《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年龄为18至50周岁。 

  (3)从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以及任何形式的处分。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经乙方组织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 

  2、岗位安排及工资待遇:(以下工资待遇为扣除所有保险等项目后的实际收入) 

  食堂岗位暂配置工作人员19名,其中现场管理(项目经理)1名,厨师长1名,快餐师傅2名,主面点师1名,副面点师1名,面点师2名,西式面点师1名,切配2名,烧面条1名。(前台阿姨、帮厨、洗碗阿姨共7名)今后甲方根据工作岗位需要,视情况要求乙方增减人员。 

  六、具体要求 

  1、投标人不得将职工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招标人的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外包服务资格,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餐厅、操作间、包厢等均属于共同管理范围,投标人保证外包服务区域(包含厨房设备、门窗、玻璃、餐厅、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的卫生、整洁。 

  3、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上岗(证件上墙),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整个职工食堂的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疾病控制、就餐环境必须达到招标人所在地食品卫生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招标人有权监督,并定期检查。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保险、服装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因投标人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中毒、受伤等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4、厨组人员配备合理,具备烹饪各菜系口味能力,可以胜任完成临时性接待任务的相关要求。 

  5、厨组应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员工考勤休假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等。 

  6、餐厅员工要做到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遵守餐饮卫生法规以及招标人规定,不得与招标人员工发生争吵或冲突,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人员现金交易。如发现违规者,招标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7、投标人必须每天执行食品留样登记,留样时间和数量应符合当地政府卫生部门的要求,保证食品留样记录,以便安全卫生检查。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8、原料、蔬菜、肉类、鱼类、副食品、半成品等由投标人列出采购需求,由招标人采购,投标人协助验收,并提出好的建议。 

  9、餐厅、操作间内的水、电、气等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操作间、灶具等主要用具由招标人解决,投标人在外包服务时应对职工食堂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招标人统一集中维修,维修后均由投标人自行管理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工作,维修费由招标人负责。如需添置硬件设备事先应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购买。 

  10、投标人必须保护好职工食堂所有财产,对招标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安全、规范使用,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外包服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或缺失,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1、投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和谐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投标人派驻的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存在失职行为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招标人有权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于失职或违规两次以上的服务人员,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提出调换,投标人必须在7天内调整到位。 

  13*本项目人员的加班费按年度包干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加班费包干费,待招标人认可后再签订合同。 

  14*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实际实施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做承诺相符,否则招标人可自行终止合同,所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5合同期满,招标人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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